由我协会推荐的第一批工程领域的五名专家经北京仲裁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已于2007年1月24日被聘为该委仲裁员。他(她)们是:
王咸儒(水利部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
王綦正(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研究院)
刘伯莹(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
徐晓东(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张韵(女,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4月18日至19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在京举办了仲裁员实务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李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民事审判庭庭长杨小勇分别就"有关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和"有关仲裁裁决审核若干问题的探讨"做了专题讲座。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红松做了"关于仲裁规则、仲裁员办案规范"、"关于仲裁员守则、仲裁员聘用管理办法"的讲座。之后仲裁员们还参加了"裁决书制作规范"讲座,并讨论了仲裁规则、仲裁员守则修改问题和各专业议题。
今后,我协会还将与北京仲裁委员会继续合作,依托FIDIC-清华大学-中咨协会(FTC)培训中心开展有关仲裁方面的课程与讲座。
附:北京仲裁委员会简介
北京仲裁委员会是以仲裁的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95年9月28日设 立。仲裁委员会由法律、经济贸易等方面的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包括主任一人、副主任四 人和委员若干人。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一届仲裁委员会主任由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担任。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从法律、经济贸易、技术等专业领域聘请了260余名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良好道德素质的人士担任仲裁员,并按经济合同、技术合同、知识产权、房地产、工程建筑、股票证券、贸易和投资待专业设置统一的仲裁员名册。
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仲裁申请,受理国内和涉外的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根据事实,依照国家法律或参考有关国际惯例等,以案件独立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委员会拥有良好的设施和办公条件,设置了专门的仲裁厅、仲裁员阅览室、会议室、秘书人员办公室、资料室和法律法规数据库,并实现了对仲裁程序和日常工作的计算机管理,能为仲裁庭和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北京仲裁委员会示范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北京仲裁委员会召开仲裁工作交流会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工作交流会于2007年4月18日、4月19日在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召开。中国工程咨询协会(CNAEC)于今年向本会推荐的仲裁员王咸儒先生、王綦正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北京仲裁委员会是以仲裁的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本会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从法律、经济贸易、技术等专业领域聘请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良好道德素质的人士担任仲裁员,并按其专业设置统一的仲裁员名册。当事人从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根据事实,依照国家法律或参考有关国际惯例等,以案件独立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次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推荐并于2007年1月24日被本会聘为仲裁员是:王咸儒先生、刘伯莹先生、王綦正先生、徐晓东先生和张韵女士,他们在土建工程、道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超高压输变电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方面的渊博知识和权威地位,将增强本会在相关领域的专业深度和竞争力,并为以"专家断案"为特点的仲裁制度注入新的活力。